免费的上海商标注册真的可靠吗?
已经注册或者想注册商标的企业知道,他们需要到中国商标局,地址是。但是,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商标局,另一种是找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由于注册过程复杂、周期长、距离远,选择第二种方式注册商标的公司越来越多。如今,许多注册商标代理公司采用低价策略,甚至“免费”策略来吸引客户。那么,免费的上海商标注册真的可靠吗?今天,我们将为您揭开免费的上海商标注册的“面纱”。
众所周知,商标注册,国家商标局需要收取1000元。如果是“免费商标注册”的口号,那么代理公司就得付钱。据推测,这些代理公司都是以盈利和亏本经营为目的的。你相信吗?因为很多客户对商标行业并不了解,很多黑心商标代理公司都在玩文字游戏。事实上,他们的免费知识是免费的代理费,商标局的收费仍然是正确的。
更多的手段是收取更多的费用来赢得代理费,采取各种“绕道”政策,并收取多笔官费,但企业并不知道。当然,一些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不按广告收取代理费和手续费。外行认为这真的是“免费的”。作为专家把关人,他们知道这其实只是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营销手段之一。一些代理公司故意利用客户对商标事项不了解的情况设置陷阱,不事先进行类似的商标查询,或查询后故意取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标名称,存在撤标、异议等风险,伪造各种虚假收费项目赢得客户的钱,消耗能源,造成企业时间的双重损失。综上所述,“免费商标注册”只是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为了获得客户信任而制造的噱头。事实上,它是一种长期钓大鱼的方法。
因此,小编提醒想注册商标的企业或个人,不要贪图小便宜,而要牢记“羊毛出羊肉”的市场原则,如果真想找到代理公司,就要代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注册商标,而代理公司则要并从国家或地方许可证中选择资质深厚、服务较好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对企业而言,想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首先要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其次还要注重商标经营使用问题,以免自己辛苦经营多年的商标被侵犯。当商标被侵权,我们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当事人协商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到工商局进行投诉、举报 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起诉到法院 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此时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诉讼解决,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影响等诉求。
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最可怕的是等待。商标变更的时间周期一般为6个月。等待很长时间是非常紧急的。以下编辑将为您安排与商标变更有关的时间安排,帮助您合理规划商标变更的时间安排。
1、 何时需要更改商标?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第三十条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局批准的,应当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不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注册人限期改正;不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变更,是指申请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发生变化,主要是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代理人的变更,或者指定商品的删除。
2、 商标变更具体时间安排
(1) 申请人直接向商标注册大厅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申请文件准备好后,到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确认申请文件是否合格;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达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完整、符合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后15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开始对商标进行审查。
3、复习(大约六个月)商标局批准的,应当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专利申请时,专利的意义在于“公开换保护”,即是申请的专利内容会为公众所知,处于只要你想查就能查的到的状态,盗用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如果“盗用”发生在申请专利之前,即专利申请日之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专利申请(文件)申请被受理日之前
申请专利被商用投放社会而公开的,会导致申请专利丧失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要件。
如果申请人本人原因造成发生如上盗用的,也会是这样后果。
“盗用”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之后,如果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或称权利人)有权:要求盗用者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权之日起因盗用而造成专利权人的损失。
如果申请人获得的是发明专利(排除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由于申请人申请时在专利审查阶段公开了其发明(“申请公开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后进行公开的制度),申请人的申请授权后,申请人不仅有以上所述的权利,还有权要求盗用者支付自申请被公开之日到公告授权日之间使用其发明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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