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上海商标注册证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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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上海商标注册证的使用年限

作者:上海华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5 08:48:32

企业在使用上海商标注册时,首先先去注册,注册下来后,商标证会有一个使用年限,商标的使用年限一般在10年,10年后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如果我还要继续使用商标续展如果企业对申请的商标到期后,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续展,最好是提前12个月进行续展。如果到期了,不超过6个月的可以进入宽展期,当然这样需要更多的钱哦!所以要重视上海商标注册证的使用年限哦!

二、如果我不想用了商标转让企业的商标在企业的发展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有些企业在发展中转型,企业原有的商标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可以不续展了,但是建议不要轻易的放弃任何一个商标。你可以转让,让曾经为你付出的商标,可以发挥用后的余热。

三、如果公司改名了怎么办?商标变更企业在发展中,难免会变更自己公司的名称和公司的经营地址,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商标的注册人或者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相符了,我们可以变更,去当地的工商局开具变更证明或者企业档案调档材料,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让你的注册证和企业字号相符合。

四、这些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怎么办理呢?办理的方法有两种:1、带上你的资料,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还有转让合同或者变更证明这些材料一起带到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1号商标局大楼办理相关的续展、转让、变更手续。2、委托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

虽然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不是法定程序,但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注册前的查询对于降低申请人的申请风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我国商标申请太多,通常需要4-6个月左右的时间,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接受后才能出现在商标局的公共数据库中,这就是所谓的盲检期。由于该因素的客观存在,申请者在申请前4-6个月内无法找到商标数据,增加了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给予申请人补正的机会,导致以前的部分申请被受理和补正,商标局将给出保留申请日,但如果不能将这些商标申请数据录入局公开的商标数据库,将导致我们无法找到相关数据,增加今后申请商标被拒的概率。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外国申请同一商标的,应当自同一商标申请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享有优先权;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使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享有展会以来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

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使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申请时间比我们晚,凭借优先权,其申请日也可以享有与我们申请相比的优先权地位,从而增加了我们申请的风险,甚至导致我们的申请被驳回。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扩大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限于注册货物。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不予注册。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但也不成功。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是不可控制的。一旦被他人成功挑战,就意味着我们的商标不能被批准注册,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当我们对异议决定不满意时,也可以通过无效宣告或异议审查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所有这些都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当然,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主观因素。

例如,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时,会根据《商标法》和有关规定,对商标作出类似的判断、重大的判断和禁止性条款,但主观判断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对同一商标的不同审查,审查结果也不尽相同。鉴于以上几种情况,商标注册申请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存在一定风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被阻止商标注册申请。相反,让你知道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技术性的工作,操作起来并不专业,需要时间。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与二维平面商标相比,由于增添了一维元素,立体商标的变化空间更为广阔,表现形式更为多样,表现内容更为丰富,能够体现出更多的差异性和显著性。尤其是在人们日常办公和生活消费对于互联网的依赖性日益加深的当今信息时代,立体商标因适合在互联网中呈现的特点,其发展潜力不可限量。

对于立体商标,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出了一些特殊要求,如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对于立体商标的选取和确立,这些特殊要求带来了特殊的挑战。实践中,一些立体商标申请者和使用者由于对立体商标的特殊性了解不深,认识不透,没能掌握其规律,而导致商标注册申请或者使用受挫。

立体商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单纯的立体形状:

(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

(2)商品容器的立体形状;

(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

2、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

(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

(2)商品的包装或容器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 

(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或者图形商标。

哪些三维商标不能注册为立体商标?

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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