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注册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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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注册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难题

作者:上海华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19 08:50:56

上海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难题,但是如果掌握了注册商标的流程及处理方法,所有的困难都不是问题。接下来就由为你解答一下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有哪些。

1、商标取名一个好的商标名字,承载着企业的形象、文化、口碑等,甚至可能决定着企业的长远发展。所谓好的商标名,要便于读写、记忆,名字要朗朗上口;另外,名字要突出产品的特点和功效,比如:“宝马”,给人一种急速飞驰的享受;商标也要考虑到消费群体,例如儿童产品取名应该符合孩子的奇思妙想的思维,带点卡通或则动物的名字。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说一个好的商标名字,胜过一只好的广告。

2、商标查询在商标申请前,一定要先查询一下,因为商标很有可能和其它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3、类别优选在申请商标的时候,需要进行商品及服务项目的选择。目前商标一共分为45个大类,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选取类别也有一些技巧:

1.先选择商标现在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以及实际生活中与之比较近似,但是不在同类的商品或服务也可以考虑选择;

2. 选择近三年可能涉足的产品或服务行业。

3. 根据费用和重要程度统筹规划,删选确定申请类别。

4、驳回复审商标没有通过审查,商标局会发一份驳回通知书。这个时候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做驳回复审,驳回复审是唯一获取商标的机会。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5、异议答辩如果我们的商标被提出了异议,就需要进行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来源:商标圈更多商标难题,可咨询,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家也逐步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海外商标申请也随之变得火爆起来,至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小编在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今天主要给大家分享的则是关于海外商标申请的另一方面“商标的三大原则”,希望能够让大家更好的可理解商标。

使用在先原则 

使用在先原则是指最早用以确定商标权利归属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没有对商标的使用即不拥有任何权利,如果双方对商标都进行过使用,商标权利属于首先使用之人。适用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不仅认为这样确定的权利归属对于双方才算公平,而且认为惟有在商业中已经使用的商标才有保护的必要。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采用这种归属原则进行商标认定。 

地域性原则  

地域性原则是指在一国或地区获得的商标权利只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不得延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必须按照该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 

注册在先原则 

注册在先原则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企业。其原则告诉我们,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与使用在先原则不同,注册在先原则不仅不要求先使用才能取得权利,而且单纯使用不产生任何权利,决定权利取得的唯一标准是注册与否,具体到申请,则依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权利归属。 

最近客户向我们咨询:商标被异议了,我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比较多,当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如果申请人不认可审查结果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侵犯了自己商标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申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商标异议该如何申请如何办理呢?下面帮您解决问题。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比如,这种非常省心省事的方式,商标意思申请流程如下:商标异议办理周期:   

1、报件:客户打款、盖章签字文件到后一个工作日内;   

2、等待商标局回复: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2个月。商标异议申请材料: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   

(2)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可以通过邮局以挂号、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送办理。      

如果你正在遭遇商标异议,希望以上的点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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